1、车辆报废怎么处理垃圾?
报废车的大部分属于可回收垃圾
大多零部件是可回收垃圾
汽车作为工业品来说,和生活垃圾不一样的,它是由专门机构来处理工业垃圾的,而且大多数都是可回收的。
机械工业出版社有本书《汽车为什么会跑——图解汽车构造与原理》里面说,普通的家用轿车大概是1万个不可拆解的独立零件组装起来的,更高端的车子可能有2万个。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发布一个数据,在废旧汽车拆解的零部件当中,70%钢铁和有色金属,12%玻璃、橡胶、塑料。
按照网上流行的说法来讲,这些东西都可以“卖了赚钱买猪的”,可以作为可回收垃圾处理。
汽车电瓶、废弃的油液等属于有害垃圾
这剩余的零部件,大多数属于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就是“猪吃了会死”的那种。
比如说,像汽车上面的废弃油液,隔音用的沥青,这些成分都是属于有害垃圾一类。
国家对于这类垃圾,都是选择集中收集处理,4S店、修理厂、拆解中心都是把油液统一收集起来,再由相关机构进行统一回收,进行重新提炼或者是环保销毁的。
另外一种有害垃圾就是汽车上的蓄电池或者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里面的铅、汞 、镉等重金属,还有强酸。
如果随意处置的话,水土污染,严重的话造成人体重金属中毒,这些有害垃圾也是由专门的统一机构来回收处理的。
陶瓷配件、胶带等属于干垃圾
再剩下的就是干垃圾了,这些垃圾在汽车上的占比是比较少的,大多数是些陶瓷配件、矿物质材料、胶带。
比如说,三元催化器里面的催化剂陶瓷载体、膨胀垫片,用的是膨胀云母,绝热材料用的是石棉纤维毡,包裹线路的胶带都是属于干垃圾。
另外 ,高端车型用的碳陶瓷刹车盘、刹车片也属于干垃圾。
可再次使用的配件不属于“垃圾”
刚才讲了这么多,其实某些情况下,汽车上的配件也不完全是垃圾。2019年6月1号实施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有提到两点。
五大总成件可以再次出售
第一个就是五大总成件具备再制造条件的,也就是发动机、变速箱、车架、方向机、前后桥这些,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循环利用。
符合标准的零部件,可作为拆车件销售
第二点就是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话,可以继续使用,就可以出售,但应该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说白了就是把配件当作拆车件进行销售。
另外,车身的外观钣金件、电动座椅、CD机 、仪表等,也可以进入汽车配件市场来进行销售的。
所以说,可重复使用的配件就不叫垃圾,我们更愿意把它称之为是“商品”或者叫做“二手货”。
2、上海垃圾回收细则?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收集、运输单位发现所交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接收。针对条例公布以来最受关注的不分类不收运,记者今天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获悉,相关细则《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为《操作规程》)今天正式公布,并计划在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率先试点运行。
操作规程中明确了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判定:在生活垃圾交付点拟交付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等不同类别垃圾中明显混有其它类别生活垃圾,或混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的,该类别分类垃圾即不符合分类标准。
上海垃圾回收分为四类。
1.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2.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3.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活废弃物;
4.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3、电池属于干垃圾吗?
电池属于可回收垃圾。
因为废旧电池虽然不能够继续使用,但废旧电池内仍有大量化学物质会对人类乃至地球造成破坏,所以电池用完了电池后一定不要随意乱丢 ,这样会给环境带来危害,把电池作为回收垃圾,主要是因为废电池危害大,收集起来可以对废旧电池进行集中科学处理。
日常生活中最好使用性能好的电池, 因为质量不好的电池使用时间短 从而会造成大量的废旧电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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